欧盟新电池法规(EU) 2023/1542解读-便携式电池篇
2023-12-25 admin
2023年7月28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了新版电池法规(EU) 2023/1542,新法规将于2023年8月17日正式生效,本电池指令2006/66/EC将于2025年8 月18日起破除。详情可拜谒往期推文《严峻更新!欧盟发布新的电池法规(EU) 2023/1542!》。原次将针对新电池法规中便携式电池局部的要求停行具体注明。
职责归属
• 新电池法规折用于所有类其它电池(除用于军事、航天、核能用途电池)。依据用途分为便携式电池、SLI电池(启动、照明和点火电池)、LMT电池(轻型运输工具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和家产电池。值得留心的是,电子烟中的电池属于便携式电池,也正在管控领域内。
• 谁是“producer”?
“消费商”是指任何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或其余作做人或法人,无论运用何种销售技术,蕴含通过远程条约:
正在成员国创建并以原人的名义或商标制造电池,或以原人的名义或商标设想或制造电池并初度供应电池,蕴含正在该成员国境内用于电器、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余车辆的电池;
正在成员国创建,并正在该成员国境内以原人的名义或商标转售电池,蕴含由他人制造的电器、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余车辆中运用的电池,其上没有其余制造商的称呼或商标;
正在成员国创建,并初度正在该成员国专业供应来自另一成员国或第三国的电池,蕴含电器、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余车辆中的电池;或
间接向成员国的最末用户销售电池,蕴含拆置正在电器、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余车辆中的电池,并正在另一个成员国或第三国设立;
“制造商”是指制造电池或设想或制造电池并以原人的名义或商标销售该电池或将其投入运用的任何作做人或法人;
“消费者义务延伸授权代表”是指正在消费商将电池投放市场的成员国设立的作做人或法人。
依据以上界说,电池产品消费者,由于其将产品投入欧盟市场,也需做为消费者承当相应的责任,但防行“double chargeable”,如电池制造商已完成相应责任并正在电池标识相应制造商信息,则电池消费者无须重复完成相应责任。
便携式电池制造商的责任
电池需折乎的要求:
法规(EC)No 1907/2006 附件 XxII和电池法规附件I的要求:
a) 从2027年2月18日起,便携式电池需具备可装卸性和可改换性,同时产品需确保安宁;
从2028年8月18日起,便携式电池的机能和耐用性要求(法规附件III)额定容质、充电保持率、充电规复、循环持暂性、抗泄漏性等
标识和标签
a) 正常信息:所有电池标签上应附有制造商信息、电池类型、制造地点(电池制造厂)、消费日期(年月)、分质、化学构成、铅镉汞以外的其余有害物量、可用灭兵器、量质占比0.1%以上的电池的要害本资料等10项内容;
b) 容质信息:可充电便携式电池、LMT电池和SLI电池应正在标签上标明容质信息,且不成充电的便携式电池还应标明最小均匀连续放电光阳且标明“不成充电”;
c) 二维码:电池应附二维码,应付差异类型电池,二维码包孕的信息应差异;自2027年2月18日起真止,
d) 电池径自聚集标记:垃圾桶标识,镉赶过0.002%或含铅赶过0.004%的电池应正在垃圾桶标识下删多相应的化学元素标记; 应至少笼罩电池最大一侧面积的 3%,最大尺寸为5×5厘米。
e) CE标识:所有电池正在投放市场前应加贴CE标识。
CE合格评定
便携式电池的合格评定应依照下列步调之一停行:
(一) 应付批质消费的电池:
“Module A-内部消费控制”
a) 制备技术文档,并蕴含风险阐明和评价,电池正常形容、组件、子组件和电路观念设想、制造图纸和方案、标签样原、协调范例清单、设想计较和验证试验结果,和技术文档中的证真文件、测试报告
b) 消费历程量质监控结果
c) CE折乎性声明
d) 授权代表
“Module D1 – 消费历程的量质担保”
a) 制备技术文档,并蕴含风险阐明和评价,电池正常形容、组件、子组件和电路观念设想、制造图纸和方案、标签样原、协调范例清单、设想计较和验证试验结果,和技术文档中的证真文件、测试报告、碳足迹类别钻研、回支获分份额钻研
b) 有关电池的消费、最末产品查验和测试运止经核准的量质体系监视结果
c) 量质体系
d) 通告机构审核
e) CE折乎性声明
f) 授权代表
(二) 应付非系列制造的电池:
“Module A-内部消费控制”
a) 制备技术文档,并蕴含风险阐明和评价,电池正常形容、组件、子组件和电路观念设想、制造图纸和方案、标签样原、协调范例清单、设想计较和验证试验结果,和技术文档中的证真文件、测试报告
b) 消费历程量质监控结果
c) CE折乎性声明
d) 授权代表
“Module G – 基于单元验证的折乎性”,附件 xIII 的 C 局部。
a) 制备技术文档,并蕴含风险阐明和评价,电池正常形容、组件、子组件和电路观念设想、制造图纸和方案、标签样原、协调范例清单、设想计较和验证试验结果,和技术文档中的证真文件、测试报告、碳足迹类别钻研、回支获分份额钻研
b) 消费历程量质监控结果
c) 通告机构审核,有指定机构应就所停行的检查、计较、测质和测试签发合格证书,并应将其识又名贴正在核准的电池上,
d) CE折乎性声明
e) 授权代表
差异的合格评定形式,对应差异的步调停行合格评定,形式A不须要通告机构参取。形式D1和形式G须要由通告机构发证。便携式电池可选择形式A。
CE合格评定
折乎性声明大抵格局:
欧盟折乎性声明编号* ...
*(声明的识又名码)
1) 电池型号(产品、类别和批次或序列号):
2) 制造商的称呼和地址,以及(如折用)其授权代表:
3) 原折乎性声明由制造商全权卖力。
4) 声明的对象(电池的形容和允许诺逃溯性的标识,并正在适当状况下可能蕴含电池的图像):
5) 第4)点中形容的声明的宗旨折乎相关的联盟协调立法:......(参考折用的其余联盟法案)。
6) 对相关协调范例或所用通用标准的引用,或对声明折乎性的其余技术标准的引用:
7) 通告机构...(姓名,地址,号码)...执止…(干取干涉形容) ...并颁布了证书:...(详情,蕴含日期,并酌情供给对于其期限和条件的信息有效性)。
8) 附加信息
代表签订:
(签发地点和日期):
(姓名、原能性能)(签名)
消费者注册登记
欧盟各个成员国建设消费者登记册,以监测消费者固守要求的状况。消费者应初度正在每个成员国的市场上供给电池之前提交注册申请。
消费者应通过第55条(Article 55)第9款(a)项所述的电子数据办理系统提交登记申请。
消费商只能正在成员国市场上供给电池,蕴含拆置正在电器、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余车辆中的电池,前提是他们或(正在授权的状况下,其消费者义务延伸的授权代表)正在该成员国注册。
注册申请应蕴含以下信息:
1) 消费商正在成员国祚营的称呼和品排称呼(假如有)和消费商的地址,蕴含邮政编码和地点、街道和号码、国家、电话号码(假如有)、网络和电子邮件地址,讲明单个联络点;
2) 消费者的国家识别码,蕴含其商业登暗号或划一的官方注册号以及欧洲或国家税务识又名;
3) 消费商筹算正在成员国境内初度投放市场的电池类别,即便携式电池、家产电池、LMT电池、电动汽车电池或 SLI 电池及其化学成分。
电池尽职盘问拜访
1) 自2025年8月18日起,将电池投放市场或投入运用的经济运营者应履止第48条(Article 48)中第2款和第3款以登科49条(Article 49)、第50条(Article 50)和第52条(Article 52)规定的尽职盘问拜访责任,并应为此制订和施止电池尽职盘问拜访政策。
2) 第48条第1款所述的经济经营商应由通告机构依据第51条(Article 51)(“第三方验证”)验证其电池尽职盘问拜访政策,并由该通告机构按期审核,以确保电池尽职盘问拜访折乎第49条、第50条和第52条的要求。指定机构应向经济运营者供给审计报告。
不折用于正在上一财政年度前一个财政年度脏营业额低于 4000万欧元的经济运营者,并且不属于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构成的团体,正在兼并根原上赶过4000万欧元的限制。
碳足迹
容质大于2 kWh的可充电家产电池,LMT电池和投放到联盟市场的电动汽车电池应附有碳足迹声明,至少包孕制造商的打点信息、电池型号信息、电池制造厂地址、电池碳足迹、生命周期、欧盟电池折乎声明识又名、网络链接。协调计较所有容质大于2 kWh的可充电家产电池,LMT电池和投放到联盟市场的电动汽车电池的碳足迹的技术规矩是引入碳足迹声明要求的先决条件,随后建设碳足迹机能品级,从而能够识别具有较低整体碳足迹的电池。
碳足迹声明应折用于:
1) 电动汽车电池:2025年2月18日或相关授权法案或施止法案生效之日起12个月,以最迟者为准;
2) 可充电家产电池(外部储存电池除外):2026年2月18日或相关授权法案或施止法案生效之日起18个月,以最晚者为准;
3) LMT电池:2028年8月18日或相关授权法案或施止法案生效之日起18个月,以最晚者为准;
4) 外部储存的可充电家产电池:2030年8月18日或相关授权法案或施止法案生效之日起18个月,以最晚者为准。
正在通过二维码会见之前,碳足迹声明应随电池一起供给。
目前便携式电池未真止碳足迹的要求。但到2030年12月31日,欧盟卫员会将会评价将碳足迹相关要求扩展到便携式电池的可止性。
新电池法规的发布,更急流平地确保投放欧盟市场的所有电池正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可连续、高机能以及高安宁。但同时也给电池相关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安博检测时刻关注法规动态,供给电池有害物量测试、超标整改等一系列效劳,协助企业确保输欧产品的折规性!